首先要考慮的是接線或配置的問題。對于對射型光電
傳感器必須由投光部和受光部組合使用
,兩端都需要供電;而回歸反射型必須由傳感器探頭和回歸反射板組合使用
;同時
,用戶必須給傳感器提供穩(wěn)定電源,如果是直流供電
,必須確認正負極
,如若正負極連接錯誤則會導致輸出信號沒有。
上述的原因分析是對光電傳感器本身的考慮,我們還需要考慮的是檢測物體的位置問題,如果檢測物體不在檢測區(qū)域
,這樣的檢測是徒勞的
。檢測物體必須在傳感器可以檢測的區(qū)域內(nèi),也就是光電可以感知的范圍內(nèi)
。其次
,要考慮傳感器光軸有沒有對準問題,對射型的投光部和受光部光軸必須對準
,對應的回歸反射型的探頭部分和反光板光軸必須對準
。同樣還要考慮的是檢測物體是否符合標準檢測物體或者最小檢測物體的標準,檢測物體不能小于最小檢測物體的標準
,從而避免導致對射型
、反射型不能很好檢測透明物體,像反射型對檢測物體的顏色有要求
,顏色越深
,檢測距離就越近
。
如果以上情況都可以很明確地做出排除后,我們需要做的事就是檢測環(huán)境的干擾因素。如光照強度不能超出額定范圍
;如果現(xiàn)場環(huán)境有粉塵,就需要我們定期清理光電傳感器探頭表面
;或者是多個傳感器緊密安裝
,互相產(chǎn)生干擾;還有一種影響比較大的是電氣干擾
,如果周圍有大功率設備
,產(chǎn)生干擾時必須要有相應的抗干擾措施。如果做過上述的逐一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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